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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高烧请事假被拒,职场别把员工逼成“不称职的母亲”
文章来源:光明网-时评频道  发布日期:2019-01-15

  据媒体报道,辽宁大连的80后妈妈王女士孩子目前9个月大,仍在哺乳期,丈夫出差在外地,家中四位老人需要照顾。1月8日晚,王女士下班回家后发现孩子生病,她于是请了9号的假,9号当天孩子高烧到42°,她只好又向主管请10号的假,结果被主管拒绝,并要按照旷工处理。王女士十分气愤,认为公司此举太不人道。此事曝出之后,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。

  网友的留言回复,既有对职场艰辛、女性不易的感叹,更多一些为人父母者将心比心的情感代入。“孩子高烧42度,妈妈请假却被公司拒绝”,这样不近人情的处事方式让众人气愤非常。王女士的主管也说了,“公司有公司的规章,请理解”,可事有轻重缓急,动辄以一副不容商量的决绝姿态,拒绝一位母亲心急如焚的请求,如此做法至少在道德层面是理亏的。

  我们并不知道,这家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到底是如何规定的。仅就常识而言,当事主管所谓“事假不批”的说法,本身就毫无道理甚至有霸王条款之嫌。通常的做法是,公司会以月度或年度等作为周期,限制请事假的最长天数,并且就事假申请事由做出明确限定。在这种事前约定的、合理化的规章框架下,“孩子发高热”完全应该是最充分的请假理由之一。要知道,公司的管理规章,绝不是以压制“人之常情”为初衷,而只是为了约束个体进行规范。

  无论如何,孩子高烧请事假被拒,这样的事情都是缺乏同理心乃至有悖于人性的。可以想见的是,任何一家公司的规章制度都不可能规定“不得因孩子生病请事假”,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,想必更多还是具体决策者一时之间做出的决定。或许是被项目进度、业务考核等牵绊,这也道出了职场的一部分隐性规则——法定权利兑现在公司规章中,或许已经被删减一道;而公司规章在日常执行中,很多时候还要取决于企业领导、部门主管的主观意愿。

  当然,王女士的经历有其特殊性,毕竟并非每个家庭都处于“丈夫出差在外,家中老人要照顾”的窘迫境地。可同样必须承认的是,如今城市里的双职工家庭,的确有太多像齿轮般严丝合缝在重压下“吱吱作响”地运转着,一旦某个人临时有事“停工”,整套家庭系统都可能陷入停摆的状态。尤其要说明的是,这种毫无抗风险能力的家庭结构中,女性成员在家庭、职场两头连轴转,其身心所承受的负担是难以想象的。王女士的无可奈何,何尝不是许多人的心声呢。

  很多时候,职场必须为这样的家庭模式买单;但更多的时候,职员们却不得不面对不那么善意和友好的职场。“孩子高烧请事假被拒”,以一个极端的样本,放大了职场与家庭的冲突。而这个案背后的情绪,目前看来,也并非一时一刻能够缓解。(然玉)

  (编辑;喃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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